——十八大以来法治宁夏建设综述
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宁夏实现了新跨越。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行政是政府正确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在我国,有近80%的法律法规需要通过政府部门贯彻执行。
转变行政作风、提升依法治区能力,推动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自治区党委、政府步伐坚实。
依法行政有法可依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契机,科学规划部署,认真组织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步和发展,全区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大好局面。
推动立法、建章立制是依法行政的基础。近年来,宁夏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放在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科学规划部署,认真组织推进,使依法行政“有法可依”。
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宁夏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以“五不决策”为核心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编制了五年立法规划,制定了年度立法计划,不断创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相结合”的立法工作机制,突出创制性地方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自《纲要》颁布以来,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草案近100件,制定政府规章109件。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区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改善了投资环境。在全国率先组建了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将自治区各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规范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在自治区和五个设区的市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政府采购等涉及公共权益与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提高了行政效能。
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在全国率先发布了《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建立了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全区280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了公正、文明执法。
政务公开不断推进。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开展了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及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2010年上海权威机构调查公布,宁夏在阳光政务公开方面排名全国第二。
问计于民为民生
民为和谐之本,法乃公平之源。
2014年2月17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案件,兴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东胜不仅出庭应诉,还带领辖区所有派出所所长旁听了庭审。这起案件是因为行政相对人对兴庆区分局作出的强制戒毒裁定不服而引发的。许多所长在庭审结束后表示,这是自己第一次来法院旁听与公安机关执法相关的行政案件,感触颇深,对今后应如何合法合理的履行执法手续,缓和警民关系有了更多的想法。
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带来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力度的加强,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矛盾纠纷得到进一步预防和化解。“依法行政,我们既注重事前的立法、事中的执行,也重视事后的监督。”自治区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宁夏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集中对各级政府现行有效的6310件“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瘦身”。同时化解行政争议能力不断提升。修订颁布了《行政复议条例》,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法,着力化解行政争议。自《纲要》颁布以来,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900件、办结2800件,经过调解结案近600多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00多件,纠正了一大批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和行政复议相对集中审理权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机制,形成了司法与行政共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的长效机制。
对依法行政监督的加强,推动政府行政更加公开透明,也推动越来越多的公众增强法治意识,参与到对政府的监督中来。近年来,宁夏政府通过公开征集社会意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2007年开始,每年确定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实实在在让普通群众有序参与到了政府行政乃至决策的过程当中。
法治惠民零距离
“以前审车要排长队,找黄牛,现在一会工夫就审完了,非常方便。” 2013年6月,银川市车管所实现车辆检审验一站式服务,车主只需要到检测站点,在检测站一次性完成审验业务。
鼠标轻轻一点,就可以实现预约立案。从今年10月初开始,在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起诉的当事人,都可通过登录宁夏法院网进行网上预约立案。
今年5月,银川市兴庆公安分局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一个月之内解决了掌政、通贵等4个乡镇所有外地因婚迁入本区人口落户问题。
法治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
2014年9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加强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用3年时间全面提高全区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水平,从而推动全区政法工作在强化服务中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真正把为民服务贯穿于执法司法工作全过程,落实到执法司法工作细微处。
意见涵盖宁夏政法系统690个窗口单位,既包括政法机关基层派出机构、办事机构、接待场所,也包括各级政法机关面向社会公众或者当事人开放的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涉及从事窗口工作的人员共计3384人,占全区实有干警总数的22.42%。活动开展以来,窗口单位更加注重向便民方向延伸,直通百姓身边。